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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式小吃更是琳琅满目。
基本上汇集了楚国各地区的特色。
桂花糕、红糖蜂蜜、茯苓饼等等讨女人欢心的小玩意应有尽有。
这样的场合,非常适合带着喜欢的人一起逛逛。
只可惜今天早上只有贾小云作伴。
来了京城已经快半个月了。
李寒雪还从来没有离开过车马部。
加上昨天答应过给庞兮兮带好吃的零食。
陆天明离开唐府后便抽了点时间,在外城早市上买了好些吃的。
“少侠,你有没有觉着,人群中似乎有一双眼睛,一直盯着咱们?我总感觉后背?得慌。”
贾小云一边说,一边回头打望。
只是街上到处都是人,要想看个通透,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陆天明倒是一直正视着前方。
“兴许不是一双,而是无数双,当初在景洪县那些宗门人士能找到我们,说明我们早就被盯上了。”
贾小云眉头微蹙:“但今天有些不一样,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,很强烈。”
陆天明笑了笑:“是因为我昨天刚跟江玲珑见过面的缘故吧?你担心她派人来收拾咱们?”
“说不上来,反正就是很奇怪。”贾小云担忧道。
陆天明镇静道:“没事的,这里是京城,即便有人盯着咱们又如何,大街上他们还敢乱来不成?”
说着,他轻轻拍了拍贾小云的肩膀,示意对方跟上自己的脚步。
走没多久。
人挤人的情况下。
突然有个穿着破烂的少年撞进了陆天明的怀里。
想来也不是有意为之。
那少年头都没抬起来呢就开始给陆天明道歉。
“公子,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...”
少年看上去害怕极了,仿佛陆天明是那吃人的猛兽一般。
陆天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。
接着扶住了慌慌张张的少年。
“你没事吧?”
少年低着眉眼,弱弱道:“没...没事。”
“没事就好。”陆天明微笑道。
少年不过十三四岁,非常消瘦,一看就是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生活。
不过陆天明没有任何表示。
正打算叮嘱少年以后走路小心些,以免撞到那些不能惹的人。
后者却埋头快速的钻入了人群中。
旁边贾小云奇道:“少侠,放在平时,遇到这样的苦命孩子,你多少都会意思一下,怎的今天这么冷静?”
陆天明盯着少年的背影,笑道:“京城这样的孩子可太多了,咱一路上遇到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怎么可能帮得过来?”
说着,他便把手中装零食的袋子递给了贾小云。
“你先回车马部,我去办点事。”
贾小云望着已经转身走进人群的陆天明,着急道:“少侠,你做什么去?”
陆天明轻拍腰间:“小一百两银子呢,就这么没了心头不舒服。”
贾小云打眼望去。
才发现刚才还挂在陆天明腰上的钱袋子,不知何时已经不翼而飞。
“你自己小心啊!”贾小云喊道。
陆天明没有回应,消失在了人群当中。
......
繁华背后,往往都伴随着悲凉。
即便在京城这样的地方。
也存在着萧条的一面。
京城东南角有一片老房。
十多年前本来是要推倒重建的。
但因为庙堂上的争斗突然浮出水面,重建计划便不了了之。
如今,这里被叫做‘野狗地。
顾名思义,在这里生活的人,就如同野狗一般。
要么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,要么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。
当然,经过十多年的发展。
这里俨然有了自己的秩序。
小帮小派比比皆是。
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地痞流氓,便负责野狗地的正常运转。
其中,最厉害帮派的要属野狼帮。
野狼帮的帮主赵正业,十几年前便在野狗地站稳了脚跟。
起初赵正业只是纠集十几个无所事事的青年,到街上小偷小摸。
那时候人们习惯叫他们这群人为野狗帮。
但赵正业是个有志向的人。
攒够了一定数量的资金后。
他逐步将手里的队伍正规化。
并且给帮派起了个名字叫做野狼帮。
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狗是吃屎的,他和的兄弟是狼,必须吃肉。
当然,有钱人的肉他不敢吃,只敢吃野狗地里面那些可怜人的肉。
随着帮派越吃越大,赵正业便将手中的权逐步放开。
越来越多的小帮小派在野狗地生根发芽。
而他则成为了这片区域的土皇帝。
那些个小帮派想要在这里生存,必须每月向他交够足量的贡钱。
总而言之,在这片野狗地,遵从的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。
大鱼要吃小鱼。
小鱼则只能吃虾米。
“砖头,帮主让你偷的东西,到手了吗?”
野狗地某间相比之下还算奢华的房间内。
有一精瘦的汉子斜眼望着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的少年。
少年闻言,忙不迭将怀里的钱袋子掏了出来。
“到...到手了,请金帮主过目...”
少年压根就不敢抬头,双手将钱袋子捧在头上。
精瘦汉子上前接过钱袋。
感受到手里的分量后。
他眼睛忽地亮了起来。
然后急忙抓着钱袋子走到桌前正在吃肉喝酒的金帮主跟前。
“帮主,分量很足,您快打开看看。”
那金帮主身材臃肿,眼睛小的跟两粒黄豆一样。
听闻精瘦汉子所言,他并未表现得太过激动。
而是拿起割牛肉的小刀,漫不经心挑开了袋口。
袋口刚一打开,便有银光射将出来。
一旁的精瘦汉子顿时喜笑颜开。
“这...这得有超过百两了,帮主,咱们赚大发了!”
金帮主不屑一笑:“瞧你那出息,小一百两而已,就把你激动成这样?”
精瘦汉子显然没有料到自家帮主会是这番表现。
立马诧异道:“帮主,这些钱,咱们三四个月都不见得能挣得到,你今儿是怎么了?”
金帮主闻言,悠然的将腿搭在了桌子上。
“今日不同往日了老弟,你看见的是一百两,而我看见的,却是一个机会,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!”
这话说得莫名其妙。
精瘦汉子明显理解不了。
那金帮主却也不多解释。
重新坐好后,抓起半只烧鸡扔在了地上。
“砖头,你小子第一次偷窃便能搞到这么多钱,挺有这方面天赋的,怎么说,以后跟着本帮主混如何?”
跪在地上的少年目光还在钱袋子上。
他的眸子里没有贪婪,有的只是愧疚和慌张。喜欢瘸子的剑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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