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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C小说 > 穿越七零,带着妹妹下乡插队 > 第340章 风靡一时的确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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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凤英,你家里人回信怎么说的?你结婚娘家来人吗?”

    一听两个年轻人都有结婚的打算,暮雪瞬间来了精神。

    “伯母,洛水市离这里太远了,我家里人都不打算过来。

    咱们就一切从简吧,我和复兴去公社打个证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周凤英也知道萧家的身份特殊,为了避免麻烦,不想办的太招摇。

    “那可不行,我姥姥姥爷就这么一个儿子,我就这么一个舅舅,办的太寒酸了可不行。

    小舅妈,你是不是确定了不盖新房子,就住到这里就可以?”

    杨白衣最后再确认一下,如果不需要新房子,随时都可以给他们俩举行婚礼。

    “我确定,在知青大院住习惯了,我还挺喜欢热闹的。”

    有些人就是很奇怪,明明自己是一个挺文静的人,心里却又渴望热闹。

    “下个月八月初九,宜嫁娶,宜搬家,诸事皆宜。”

    就连一直没出声的萧青阳都开口了,一出声就是王炸,直接就把两人的婚期给定下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,杨白衣就找到了陈木匠,直接就给萧复兴打了三十六条腿,这可是七十年代的最高配置。

    所谓的三十六条腿,就是桌椅板凳,还有各种高低柜,加在一起正好三十六条腿。

    等家具打好了以后,杨白衣找了几个民兵帮忙,把家具全部搬进了西厢房。

    东厢房是单间,放不下这么多家具,西厢房是套间客厅连接着卧室,做萧复兴的婚房正合适。

    凑了个周末,小丫头不用上学,除了萧青阳作为公公不太合适,其他人全家出动,陪着一对准新人去买布做衣服。

    结婚前,只要条件允许,男女双方都要从头到脚一身新衣。

    驾车的依然是虎子,牛车上除了杨白衣一家,没有其他人,用后世的话讲,享受的是尊贵的包车服务。

    到了镇上供销社,正好有当下最流行的布料,的确良。

    “你们是要做结婚的衣服吧?刚到的的确良,做婚服正合适。”

    供销社的售货员阅人无数,一看有老有小的阵容,就知道是做结婚衣服的。

    “同志,这个红色的来七尺,粉色的来七尺,再来一件成品的白色衬衣,五尺深蓝色的的确良布料。”

    “宛如,小小,你看你们喜欢什么颜色的,趁着这次过来一块买了吧。”

    昨天晚上,杨白衣已经把钱票都给了暮雪。

    今天给儿子儿媳妇扯布料做衣服,必须要有面子。

    “姥姥,我们不用,我们有衣服穿。”

    不是林宛如节约,也不是林宛如懂事,她穿过的确良衣服。

    冬天不抵寒,夏天透气性差,天一凉,就嫌冷,天一热,闷得慌。

    还特别不吸汗,一出汗,就粘在身上,一遇上水,透明性极强,很容易走光。

    不像杨白衣每次给她带的衣服,既亲肤又舒适。

    “婶子,你可真敞亮,对儿媳妇真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结婚那会,我婆婆就给我扯了三尺棉布,勉强做了一件上衣。”

    售货员看向周凤英的眼神里满是羡慕。

    林宛如不喜欢的确良,那是因为她穿的是更好的布料,的确良,已经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布料了。

    在的确良问世之前,做衣服的布料大多都是棉布或者粗布。

    穿的时间长了,就容易打褶起球,洗完了还容易褪色或者缩水。
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洗完了衣服或者床单,一般都需要两个人拉着抻一抻,就是为了防止衣服和床单缩水变小。

    的确良的特点,就是耐穿易干,不用烫,颜色艳,不褪色,随便怎么洗都不会缩水。

    尤其是印染出的鲜亮,对熟悉了粗布粗衣或者是棉布的单一黑白灰的人来说,不能不说是一次巨大的视觉冲击。

    买完了布料,又给两人买了新袜子和皮鞋,从头到脚的都置办齐了。

    “宛如,我看这块白底蓝花的布料就很不错,要不你做一身布拉吉吧?”

    自己买了两套衣服的布料,又买了新皮鞋,陪着自己一起来的林宛如却什么都没有买,周凤英有些过意不去。

    “凤英,我是真不缺衣服穿,白衣每次去市里,都给我带衣服回来。”

    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
    以前在洛水市的家里,的确良也曾是林宛如的心头好。

    穿过了杨白衣带的衣服,的确良的衣服她是一天也穿不了。

    “哥哥,是不是还要给小舅小舅妈买洗脸盆和痰盂啊?栓子的哥哥结婚时就有。”

    小丫头指着货架上的搪瓷盆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些不用买,到时候喝喜酒的人会送的。”

    杨白衣知道自己在陈家屯的影响力,小舅结婚,不管是知青还是社员,肯定会有很多人到场祝贺。

    而洗脸盆,痰盂,热水瓶,就是最常见的贺礼。

    办完这次婚宴,别说买这些东西了,估计他们家都能拿出来卖了。

    从供销社出来,原本暮雪还想带儿媳妇去国营饭店吃顿饭再回去,不过被周凤英拒绝了。

    一开始未来公公还在家里呢,二来她也不认为国营饭店的饭菜,会比杨白衣家里的更加丰盛。

    花了钱票还吃不好,再让未来公公饿肚子,怎么想都不划算。

    镇上除了有个供销社和菜市场,其他也没地方好去,于是他们就趁着凉快,回了陈家屯。

    一个月时间匆匆而过,转眼间就到了萧复兴结婚的头一天。

    杨白衣一大早就带着五条狗子进了山,回来时五个爬犁上都装的满满的。

    野猪,傻狍子,野山羊,野兔,山鸡,猪獾,爬犁上集齐了威虎山所有的野味。

    “快,把猎物卸下来,大家抓紧收拾,别耽误明天的婚宴用。”

    陈百旺充当这次婚宴的管事人,指挥着民兵们收拾猎物。

    “大队长,真是麻烦大家了,这是烟和汽水,就放在这里了,大家自己拿,都不要客气。”

    杨白衣从来都不是小气的人,成条的中华烟,成箱的汽水就堆在院子里。

    “杨大夫,您千万别客气,我们一点也不辛苦,能为杨大夫做点事情,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杨大夫,明天上午,桌椅板凳和碗筷盘子都能送过来,绝对不会耽误婚宴用。”喜欢穿越七零,带着妹妹下乡插队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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