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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,他曾抓到一头黑尾鹿,但就算省吃俭用,也不可能吃到100天。
而他又不想吃海鲜,没办法,只能再出来猎杀一头黑尾鹿。
如果有两头黑尾鹿,撑到100天就稳了。
可惜,因为最近雨夹雪的原因,不少草地被积雪覆盖,导致他无法藏身于草地之中。
如今所过之处皆有薄冰,只要踩到上面,就会发出咔嚓的声响。
黑尾鹿的警惕性很强,一听到声音就被吓跑,根本不给他靠近的机会。
当然,这还不是最麻烦的事情。
最麻烦的事情,黑尾鹿身后偶尔吊着一个狼群。
有句成语说的好,“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”。
老猎人担心自己在狩猎黑尾鹿的时候被灰狼盯上,变成三者之中的“螳螂”。
于是,每当老猎人追踪黑尾鹿一段距离,都会看向身后,生怕有狼跟踪自己。
在跟踪了两个半小时,黑尾鹿终于在一片草地上停下来。
虽然黑尾鹿没有“哨兵”的角色,不过这也代表着每头黑尾鹿都是“哨兵”,一旦发现危险,就会发出警告。
这种警告可以是特定的叫声,也可以是尾巴翘起,或者是耳朵翘起。
之前,老猎人就看见一头灰狼靠近,接着鹿群没有任何声音就一哄而散。
眼下,鹿群距离他有两百五十米的距离。
这个距离乍看之下非常远,然而黑尾鹿的听力和视力远超人类,老猎人要想靠近鹿群,就得从这个距离蹑手蹑脚靠近。
期间,不能发出任何声音,也不能让黑尾鹿看见。
为此,老猎人特意扎了一个草帽,匍匐靠近。
当遇到大树或者石头的时候才会停下来观望鹿群。
作为一名老猎人,他有两条视为生命的原则。
第一条原则就是争取一击毙命。
年轻时,他曾经射中一头羊的屁股,后面几天时间里,山里总是回响那头羊的悲鸣声。
他的父亲得知这件事情后,狠狠地把他打了一顿,说他心肠歹毒,不尊敬自然,让那头羊活活疼死。
从而以后,只要他没把握一击毙命,他就不会轻易出手。
第二条原则是遇上野兽群,优先猎杀族群的年老者。
大自然是优胜劣汰,适者生存的世界。
如果遇上大型野兽的族群,应该优先猎杀年老的野兽,从而保证野兽族群的正常繁衍,为后世留下一个物种丰富的大自然。
如今,老猎人正在偷偷寻找黑尾鹿群当中的年老者。
其实,要找到年老的黑尾鹿也十分简单。
最明显的三个特征就是角的发育,毛色变化,体型大小。
通常情况下,只有雄性黑尾鹿才有角,而角的大小和分支复杂程度往往与年龄有关。
年老的雄鹿角通常更大,分支也更多。
其次,年老的黑尾鹿可能会因为环境和生活压力的影响,毛色出现更加暗淡或不均匀的变化。
最后,成年黑尾鹿的肩高约为一米左,体重和在五十公斤到两百公斤之间。
相比之下,年轻的黑尾鹿体型会小一些,肩高和体重都不如成年个体。
通过经验判断,老猎人很快就锁定鹿群当中的几只老鹿。
只是,当前鹿群在他的射程之外,所以他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。
不过,他发现鹿群正在往他这个方向移动,如果运气好的话,就有可能过去一头黑尾鹿。
皇天不负苦心人苦心人。
在等待了两个半小时后,老猎人终于等到这个机会。
一头年老的黑尾鹿似乎是不满中心的草被同类吃掉,便慢悠悠走出鹿群,来到外面吃草。
突然“嘣”的一声,声音领动了鹿群,鹿群顿时犹如惊弓之鸟,四处逃窜。
而老黑尾鹿被箭射中胸腔,躺在地上不断蹬腿。
等一切嘈杂声过去之后,鹿群已经不见踪影,地上只有一头已经咽气的老黑尾鹿。
老黑尾鹿体型庞大,老猎人保守估计有一百五十公斤,刨除皮毛和内脏,出肉率大概有六成左右。
面对如此大的黑尾鹿,老猎人自然没力气一次性带走,所以他只能给老黑尾鹿解剖,分几次带走。
解剖过程中免不了散发出血腥味,极大概率会吸引附近游荡的捕食者。
所以老猎人必须在短时间之内,处理完毕。
而剥皮本身就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。
老猎人直接放弃剥皮,将老黑尾鹿的四肢切割下来,用绳子依次将鹿腿悬挂在不同的树上,等后面有时间再逐一拿回去。
至于悬挂的绳子,是他在选装备环节时就定好的。
此外,他还选了一个多功能使用的工兵铲。
工兵铲本身是铲子的形状,可以进行挖掘工作,还改变形态,成为锄头。
同时,工兵铲侧边有锋利的锯齿,可以用来砍树和锯木头,
虽然工兵铲融合了很多工具的功能,但是工兵铲也有一个明显的缺点,那就是不耐操做。
比如转换头螺母容易生锈,手柄可能折断,锯齿容易磨损。
虽然工兵铲有锯齿功能,但其本身只是一个辅助功能,效果肯定不如专业的斧头和锯子。
同样选择工兵铲的选手不只是老猎人,还有大嘴哥。
大嘴哥作为退役特种兵,自然知道工兵铲的利弊。
不过他认为,只要发挥出工兵铲的作用,无论好坏都可以接受。
在来到爱六神群岛的这段时间里,他曾经自己庇护所附近的兽道都挖了一个大坑。
坑中带着尖刺,只要落入坑中,非死即伤。
然而,奇怪的是,大坑陷阱总是捕捉不到大型猎物,只是偶尔有松鸡飞下去。
最近野兽频繁出没,他也拿上弓箭,拿着工兵铲出去狩猎。
作为退役特种兵,大嘴哥枪玩的很溜。
弓箭就稍微差了一点,曾经挽弓射箭,射中一头驼鹿,可惜没有一击毙命。
驼鹿跳入水中,直接游到对面的海岸,逃之夭夭。也
如今,为了储备过冬的食物,他必须抓住这波野兽的“春运”。
“麻雀妹,我出去一趟,你来守家。”
“好!”
麻雀姐虽然有一个人在东南亚生活九十几天,但本身也只有采集和捕抓小型动猎物的能力。
至于大型动物,她是有多远躲多远,根本不敢招惹。
离开庇护所后,大嘴哥就找了一条频繁出现足迹的兽道,爬到树上,握紧弓箭,伏击可能出现的猎物。
可他在树上等了半天,愣是没有一头猎物经过。
他严重怀疑,是自己整天晃悠在兽道里,气味被猎物闻到了。
百无聊赖之下之下,大嘴哥砍了一截树枝,打发时间地削了起来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木头的味道掩盖了人类的气味,下方赫然出现一个黑不溜秋,长着獠牙的猎物。
“野猪!?”
大嘴哥满头问号,爱六神群岛也有野猪的吗?
不过一想到如今的生物适应性很强,而且自己所在的位置靠近阿拉斯加州的西南部,那么野猪出现在这里也不足为奇了。
大嘴哥房里拿出箭矢,搭在弓弦上就要射击。
可是,在树上的角度根本不能一击毙命,而不能一击毙命,就代表野猪有机会逃走。
野猪已经适应了荒岛的环境,而且奔跑速度比人类快的多,若是野猪负伤逃跑,他根本就追不上。
思量再三之后,他看到了被削尖的的树枝。
野猪哼哼唧唧从树下走过,突然听到一声木头开裂的声音,顿时脚步一停,过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向前走。
突然,大嘴哥抱着树枝,从树上跳下来。
只听见一声惨叫,野猪被树枝捅穿内脏,呜咽躺在地上。
刚才的木头开裂的声音,是大嘴哥将木头劈开,在中间放了一根箭矢。
如果没有箭矢,光凭树枝还一定能破穿猪皮。
看着滋啦流血的野猪,大嘴哥哐哐两下就砍了破了野猪的喉咙,让野猪死的更快一些。
而后开始将野猪给分解。
不得不说,爱六神群岛资源丰富,野猪也被养的膘肥体壮,保守估计有两百公斤左右。
而大嘴哥从军队退役下来之后,就开始健身,巅峰时期硬拉两百一十公斤深蹲两百公斤。
按理来说,大嘴哥完全可以把野猪整个扛走。
然而,大嘴哥在来到爱六神群岛,每天为食物奔波,劳心劳累,还营养不良,体重明显掉下去,整个人都憔悴了,自然没有巅峰时期的力气。
虽然一头野猪扛不了,但嘴哥自信有实力能够扛半头野猪。
如此一来,不得不把野猪劈成两半,还得清除内脏。
野猪全身都是宝,按理来说,内脏也可以食用,不过野猪体内可能携带寄生虫和疾病,思量再三之后,他还是决定抛弃内脏。
眼下野兽横行,没有人知道下一秒野兽出现在哪里?
为了能尽快回到庇护所,大嘴哥可是卯足了劲,势必在两分半之内,将野猪劈成两半。
事实证明,他严重低估了野猪骨头的硬度。
没办法,大嘴哥只能另辟蹊径,直接拦腰斩断野猪的脊椎,将下半身的野猪给背了回去。
一路上,肠子就流了一地。
“麻雀妹,出来帮个忙。”
大嘴哥和麻雀妹的庇护建立在离地三四米的四棵树中间,这样一来,就能防御狼群的攻击,而且远离寒冷的地面。
闻声,麻雀妹从庇护所里面走出来,见大嘴哥满身血污,吓得脸色苍白。
“大嘴哥,你这是怎么了?”
“这不是我的血,是野猪的。”
“野猪的?”
“没时间解释了,我把半只野猪放在小溪边,你快去处理一下,我去搬另一半野猪。”
说完,大嘴哥气喘吁吁地跑向打猎的地方,他怕去晚了另一半野猪会被其他野兽给吃了。
果不其然,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。
当大嘴哥火急火燎地到达打猎的地方时,原来的半头野猪竟然不见踪影,现场就只剩下一些内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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