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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【其一·命名缘起】**
"棘圜"一词出自《易经》:"初九,履霜,坚冰至。六四,系小子,弗兼。九五,休否,大人吉。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象曰:履霜坚冰,阴始凝也。驯致其道,至坚冰也。系小子,弗兼。以中直也。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未申命也。"
棘,荆棘也;圜,圆也。取意法医断案如履荆棘,循环往复,终得真相之意。
在古代,棘与断案存在一定关联,而“棘圜”作为一个整体与断案并无直接明确的特定关联,但可以从“棘”和“圜”各自与断案的联系来进行推测。以下是具体介绍:
“棘”与断案的关联
**听讼之所的象征**:棘木外刺而里直,在古代象征着听讼应公正不阿、明察秋毫,因此有听讼在棘木之下的说法,意味着法官在断案时要像棘木一样,外表威严庄重,内心正直无私,依法公正裁决。
**监狱的防护与警示**:汉代监狱通常会在周围栽植丛棘,其多刺的特点可以起到防止犯人越狱或与外界交通的作用,同时也对潜在的犯罪者起到了一种警示作用,暗示违法犯罪的后果是受到束缚和限制。
“圜”与断案的关联
**象征监狱及司法程序的封闭与严谨**:在古代,“圜土”是指监狱,其环形的围墙设计有一定寓意,如象征圆规,表示司法者应有仁爱之心;或象征星斗运转的轨迹,寓意司法应如星斗运行般公正有序。这体现了司法程序的封闭性和严谨性,也暗示了断案过程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秩序。
**体现对案件的全面审视**:“圜”有环绕、循环之意,在断案中可引申为对案件的全面审视和反复斟酌。法官在断案时不应片面地看待问题,而应从各个角度、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,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。
如果将“棘圜”视为一个整体,可能寓意着断案过程如同在棘木环绕、围墙封闭的空间中进行,需要法官在严格的环境下,秉持公正、严谨的态度,全面细致地审理案件,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权威。
“棘圜”一词与断案的关联主要体现在古代司法实践中。在古代,棘圜指的是监狱或牢狱,与断案(即审理案件)有直接的联系。以下是几个与断案相关的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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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官的角色:在古代,司法官负责断案,他们需要在棘圜(监狱)中审理案件,确保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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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术语:在法律术语中,断案涉及到报案、仲裁、原告等概念,这些都是司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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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司法官员:唐代司法官员在断案时,需要熟习法律规范,掌握法律解释的正确性,并根据“理”与“法”的基础,维护司法场域上的和谐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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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程序:断案过程中,司法官员需要在棘圜内进行审理,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,这涉及到法律程序的遵循和法律术语的正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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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公正:在断案时,司法官员需要在棘圜内进行公正的审理,避免冤狱,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。
综上所述,“棘圜”与断案的关联在于它是古代司法官员审理案件的场所,而断案则是司法官员在这一场所内进行的法律活动。
**【其二·创作缘起】**
余幼时痴迷《洗冤集览》,及长习法医,常思古人验尸之法已具科学精义。后观《神探狄仁杰》《法医秦明》等影视,慨叹古今验尸技法之异同。遂生创作一部跨越古今的法医探案小说之念。
择明代为背景,实有三考:
其一,明代为我国法医学发展重要时期,《洗冤集览》广为流传
其二,明中叶正德、嘉靖年间,社会矛盾丛生,案件类型丰富
其三,该时期处于传统与变革的转折点,最适合展现新旧冲突
吾生有幸,遇奇案无数,穷二十余载,遍阅古今医案。每有所得,辄笔于书,积而成册。回首往事,恍如隔世。今将诸案汇为一志,名曰《棘圜志》。
此志之作,缘起于正德十二年春日一案。时值暮春,杏花纷飞,一桩离奇命案惊动苏州。案发枫桥镇,一户富商阖家横死,惟余一名百日女婴。此案牵动朝野,其中曲折,令人唏嘘。后得诸多高人相助,终破此案,救得一命。此女即后来名震江南的女医圣手柳思雨。
自此案始,吾便着手记录诸般医案。或疑难杂症,或离奇命案,皆详加考证,力求真实。二十余年间,得案数百,择其精要者百例,汇为此志。
体例说明
此志分为十卷:
卷一至三记录初入仕途时期医案
卷四至六记载朝廷命案
卷七至九记述边疆要案
卷十为医案心得总结
每案必记:
1.
**时间**:详记年月日时
2.
**地点**:详述发案处所
3.
**人物**:记录案中关键人等
4.
**经过**:细述案情始末
5.
**方法**:记载破案手段
6.
**结果**:交代案件结局
7.
**评论**:总结案件心得
体例参考:
叙事遵循《资治通鉴》之例
案情记载参考《洗冤集览》
医案记录参考《温热论》
考证援引正史野史
人物表
**主要人物**:
沈明轩:余字明轩,号棘圜,苏州府刑名师爷
柳思雨:余养女,后为太医院女医
张若兰:白衣堂主,医术高明
蝶衣:苗疆圣手,精通蛊毒
**朝廷重臣**:
正德帝:明武宗朱厚照
张居正:内阁首辅
严嵩:朝中权臣
廖大人:苏州知府
**江湖人物**:
汪直:五峰船主
金月:土默特部落首领之女
珠兰:叶赫部落圣女
杨千雨:思州总兵
大事年表
**正德十二年(1517)**:
春:枫桥命案,收养思雨
夏:创办济世堂
秋:破获宫廷奇案
冬:七星连环案告破
**正德十三年(1518)**:
春:推行医改新政
夏:赴苗疆查案
秋:处理海商案
冬:平定宫廷之乱
**正德十四年(1519)**:
春:医改大成
夏:思雨成才
秋:创立验尸新法
冬:完善医政体系
**【其四·史料依据】**
本书所涉史事,均本于正史:
《明实录》
《明史》
《洗冤集览》
《本草纲目》
地方志书
时人笔记
案件虽为虚构,但皆符合历史背景,人物关系、政治事件、民俗风情力求准确。
**【其五·故事梗概】**
主角原为现代某重点医院法医科主任,意外穿越至明代正德十二年(1517)的苏州府。为避身份怀疑,屈就师爷之职。因办案手段独特,逐步展露才能,后受朝廷征辟,创设检验科道,推动司法变革。
全书以断案为经,历史为纬,展现:
法医技术的革新
司法制度的变革
社会风俗的变迁
家国天下的情怀
**【其六·创作特色】**
1.
案件设置:
结合史实背景
融入时代特色
凸显推理过程
体现专业知识
2.
人物塑造:
主角:法医出身,为人谨慎,专业严谨
思雨:养女,天资聪颖,继承衣钵
配角:立体丰满,符合史实
3.
情节设计:
案情与历史事件紧密结合
个人命运与时代变革交织
专业探案与人文关怀并重
**【其七·写作目的】**
1.
展现法医学发展史
2.
揭示历史变迁规律
3.
弘扬司法正义精神
4.
传达人文关怀理念
**【其八·预期影响】**
本书旨在:
普及法医学知识
展现历史真相
引发社会思考
传承文化精神
至正德十二年孟春,谨识。
卷末小识
此志所记,皆余亲历亲证,不敢掺杂臆测。医案必现场亲验,命案必躬身调查。正史可考者据正史,野史可证者参野史。有所缺失,宁缺毋滥。望后人读之,可得些许启发。
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。余虽年届古稀,犹记当年种种,历历在目。今将此志付梓,聊以自慰,亦可告慰天下同道。
时在嘉靖三十年春,棘圜居士谨识。(以主角的口吻写的,宝子们别误会哈,作者本人并非医学和法医学专业出身,只是喜欢看法医罪案类的剧,故此有了这本书。有专业的宝子们如发现有纰漏和不专业之处敬请多多见谅!o(* ̄︶ ̄*)o)喜欢棘圜志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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